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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书七零:我拿捏了高冷大队长 第11节(2 / 3)

了!得了,以后你就是我干女儿,哈哈哈!”

“哎!干妈!”

苏妤打蛇随棍地叫上了。

不管从哪方面看,认这么个干妈,绝对不吃亏!

这不,刘亚琴开心地回家了,说下午就带方婧来看方妤。

方妤也不是个坐得住的人,和刘亚琴说,要不就趁还有三天假,她就先出院了,毕竟方婧还要读书什么的呢,他们得搬家安置。

医生也认为苏妤没什么问题,刘亚琴有自行车,就顺道把苏妤带回了专家楼。

认干妈是趁热认的,但作为后世出来的人,苏妤有着良好的边界感,她马上去拿了宿舍,不顾刘亚琴的反对,马上带着方婧搬了进去。

宿舍确实是刘亚琴说的,又暗又小,但经历了最近的事情,连九岁的方婧都觉得,有一个只属于自己和姐姐的家,真是太好了。

姐妹俩在四壁空空的房间里相拥。

方婧泣不成声:“姐!他们打我,逼我说出你在哪里,要是我不说,他们就不给我饭吃,还把我关在猪圈里,呜呜,我就说了你住在厂里的小楼房里,可是他们还是关我猪圈里,呜呜,姐,对不起,对不起!”

苏妤真心没怪她。

说是九岁,瘦得很,像平常孩子的七岁,短短一个月,失去父亲,丢了姐姐,真心不容易。

“姐姐不会怪你,不是你的错,是他们太坏了。那你在猪圈没受伤吧?”

“我吓得不敢动,猪也不动,我趁他们没人,我吃了猪食,就肚子痛,我以后我要死了,有个叔叔来救了我,呜呜。”

苏妤:“叔叔?什么样子的叔叔?到时候姐姐去谢谢他。”

方婧用手指着宿舍顶上的灯泡:“好高好高的叔叔,有到那个灯那么高,有那个灯那么亮,可好看了。”

苏妤看看那盏大概在两米处的灯:“呃……你说的是个人,还是个……东西?”

“不是个东西,是个叔叔,全身亮闪闪的叔叔,他说他叫于明锐。”

“于……明锐?”

苏妤到目前为止,只知道于队是于队,具体名字叫什么,她并没有问。

之前是没有问的必要,后来是没有问的机会,现在听方婧这么说,苏妤不知道怎么的,马上默认,方婧说的,就是于明锐。

苏妤不知不觉间,嘴角已经勾起来:“是不是眼睛这里有颗小痣,长得特别好看特别帅?”

方婧眼睛亮晶晶:“是!”

苏妤敲妹妹脑袋:“啥叔叔,那样的,得叫哥,哥哥!”

“哦,哥哥。”

“对,以后要是看见,叫哥哥。”苏妤觉得自己少女心都雀跃了。

现在,她的印象里,完全把于明锐一开始的冷傲忘记了,只觉得他真是贴心大男孩。

方婧:“好的,我以后看见了叫他哥哥,姐姐,你一定要谢谢那个哥哥,他还带我坐了吉普车!”

“嗯,我一定会想办法谢谢他。”

姐妹俩都开心起来,但现实生活还得奔忙,这啥也没有的房间,可怎么办?

想来想去,还是得去家里搬点东西出来,不然,全部置办起来,苏妤手头的钱是不够的,而且现在很多东西都是要票的,她目前手头一张票都没有,连买粮食都不行。

第16章 就动一手指头看看

苏妤当即决定坐车回老家拿东西。

方婧:“能不回去吗?姐姐,我害怕。”

苏妤:“你留在这里,我一个人回去带点东西来,你看,这里被子都没有,我们不能什么都靠别人施舍。”

“奶奶会打你的!我听见金根哥说,要把我们那边的东西都搬到他们家去的。”

“切,方金根马上要坐牢了,不怕!而且做错事的是他们,不是我们,你放心,我会很小心,拿了东西就走,不给他们打我的机会。”

在方婧担忧的小眼神里,苏妤跟宿舍大院的人借了辆自行车,朝原主记忆里的老家而去。

已经六月末了,路上真热,苏妤还特意把衣服包在头上抵挡阳光。

老家姜堰县向阳公社前进大队临着山的,在原主的记忆里属于郊区,实际上,苏妤骑了四十分钟才到。

到达村里的时候,远远的能看见很多人在地头除草。

苏妤不想和人打交道,悄悄的从小路绕到家。

方家有一个老宅,五间的小青砖房又大又敞亮,但是原身一家三口,却是住在老宅后面的三间低矮土坯房子里。

原身记忆里,这是方进贵把秦明月带回来以后,在方老太太不认可的情况下,分家自己盖的。

方进贵就算死了,这房子也应该是属于原身方妤和妹妹方婧。

但是现在苏妤推门进去,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婆躺在原身的床上。

因为是夏天,老太婆只穿了肚兜和短裤躺着,身上伤痕累累,一条腿还用木棍捆扎着,脸上还都是被指甲抓破的伤痕。

这,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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