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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4章(1 / 2)

事发那日到听雨阁的侍从实在太多,即便陆长风三令五申不许他们嚼舌根,到底还是传出了风言风语。

纸终究包不住火,胡泠霜早就预料过事情暴露的后果,她知道她做了错事,可若是能够重来,她依旧会坚持自己的选择。

胡家虽是官家,但和信阳侯府却没得比。

胡岚成了信阳侯的宠妾,年节的时候回家省亲,全家都把她奉为座上宾。

她说要从娘家选一个侄女和她的儿子订亲,让胡太太把家里的女儿带到花厅让她掌眼。

胡岚的儿子是什么人,那可是信阳侯的亲子,若能给信阳侯做儿媳,说是一步登天也不为过。

胡岚撂了一句话,胡太太就忙成了陀螺。忙让胡泠霜和她的三个姐妹换衣打扮,小心殷勤的把她们带到胡岚跟前。

胡岚居高临下打量着她的四个侄女,最后把目光定格在胡泠霜身上,她问胡太太:“这是霜儿吧?”

胡太太连连点头:“这是三姐儿泠霜。”

胡岚骄矜地笑了笑:“这孩子生得标致,和我年轻的时候有五分相像,倒是配得上风哥儿。待她及笄以后便和风哥儿完婚。”

胡泠霜齿序行三,上有长姊下有兄弟,平时并不得胡太太宠爱,没成想她倒成了家里最有福气的孩子。

胡太太把胡泠霜推到胡岚跟前,殷勤道:“霜儿,你明年就要到侯府享福了,这都是拜你姑母所赐,你快些向姑母道谢。”

天大的馅饼掉到了头上,按理说胡泠霜应该高兴,可不知为何,她总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。

表哥生得风流倜傥,家世又好,不知有多少人倾慕,可她并不中意表哥。

她和二姐姐看过话本子,最钟意话本子上的游侠。

“赵客缦胡缨,吴钩霜雪明。银鞍照白马,飒沓如流星。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事了拂衣去,深藏功与名。”何等畅快肆意,铁血与柔情共存,才是男儿本色。

她不钟意长风表哥,可惜,婚姻大事,要遵从父母之命,不管她乐意与否,都改变不了。

定下亲事的第五天,陆长风到胡家小住,因着陆长风已经和胡泠霜订了亲,长辈们便不大管束他们相处。

陆长风一开始十分温雅有礼,渐渐的看胡泠霜的眼神就变了。

胡泠霜年纪小,不知道他的眼神意味着什么,但本能的察觉到了危险,开始有意无意的避着陆长风。

那一日秋高气爽,胡泠霜带着婢女琉璃在后花园摘菊花,二人一面摘花一面说话,忽得就听不到琉璃的声音了。

回头一看,只见陆长风的小厮正捂着琉璃的嘴往远处拖。

胡泠霜自觉不好,撒腿就跑,可惜,她人娇体弱,不过跑了十几步就被陆长风截住,拢到了怀里。

陆长风紧紧箍着她的身子,一面亲吻她的脸颊,一面含糊道:“霜儿,我们已经订亲了,横竖都要行房,你就早些从了我吧。”

胡家虽不是什么高门大户,家里的女儿们也都是读着《女戒》长大的,胡泠霜哪里能接受得了婚前苟且。

她低下头,狠狠咬到陆长风的手臂上,陆长风吃痛却并不松手,弯腰勾住胡泠霜的膝弯,把她抱到赏景的凉亭内。

胡泠霜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,疼痛和屈辱交加的一天。

回忆太过于痛苦,以至于成亲后很长时间她都不能和陆长风行房,陆长风觊觎她的美色,一开始也愿意低声下气的迁就她,时间一长便原形毕露,十日里有九日都宿在勾栏瓦巷。

胡泠霜原以为她这一辈子就要这样蹉跎过去了,直到那个月夜,陆长风酗酒回到碧华楼,欲要对她用强,她独自跑到了僻静的千林园。

明月如镜,星辉璀璨,月光之下,陆凛手执长剑,气势如虹,那剑翩若游龙,须臾间就刺进了胡泠霜的心田。

她忽得想起陆凛年轻时在江湖上闯荡的事迹。江湖多豪客,那时的他定比现下还要肆意爽朗。

“银鞍照白马,飒沓如流星。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”他就是她的英雄。

有什么东西冲破禁锢,在体内肆虐起来,胡泠霜望着陆凛,身体和思想一起涌起渴望。

那夜之后她彻底变了,变成了陆长风心目中知情识趣的柔媚妻子,于床榻之事上,她学会了很多,懂得了很多。

终于,在一次宴会结束后,她把自己所学用到了陆凛身上。

她是做了错事,但她不会改。她只不过遵从自己的内心,和自己爱的人一起做了她最爱的事情。

她有什么错呢?

陆长风可以眠花宿柳,她为什么要为他守着?

左右已经

事发,陆长风怕是不会放过她,她小心翼翼奉承了他这么长时间,以后再也不用违心地应付他了。

胡泠霜看着陆长风讥讽一笑,淡声道:“你猜我为什么怀着身孕都要和陆凛偷情,因为他比你好,比你更像男人。

从你这儿得不到的东西,我在他那儿全得到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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